廣東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12 來源:廣東社會組織動態
廣東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當前,國內多地疫情散發,預計春節前后,境外回國人員增多,國內人員流動性大,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復雜。歲末年初是社會組織舉辦各類會議活動的高峰期,疫情防控工作決不能放松。為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春節前后社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堅決服從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各級民政部門和廣大社會組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防控策略,服從國家和省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強化責任擔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確保社會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安全有序。 二、嚴格控制聚集性活動,堅決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春節前后非必要不舉辦年會、研討會、展會、講座、培訓等人員聚集性活動,不組織集體團拜、慰問、聯歡、聚餐等活動,有條件的可采取線上網絡視頻方式舉辦會議活動,支持社會組織換屆等活動延遲舉辦。確有必要舉辦的會議活動,按照“誰舉辦、誰負責”原則,嚴格控制會議活動規模,把參會人員數量控制在最低標準。組織50人以上會議活動的社會組織要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按要求向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部門主動報備?;顒悠陂g,要嚴格落實健康申報、體溫檢測、全程佩戴口罩、場所通風消毒等有關防控工作要求。 三、加強宣傳引導,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工作。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及衛生健康部門關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和指引,會同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加強對社會組織在春節前后開展各類會議活動的引導和監督。廣大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要帶頭貫徹落實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自覺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切實做到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適量的防控物資儲備、有屬地醫療衛生力量指導支持,有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等措施,主動配合所在地街道、社區開展疫情防控工作。 各級民政部門要將本通知及時傳達至本級社會組織,并將有關落實情況及時報告省社會組織管理局。 廣東省民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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